工业气体的危险特性分析
工业气体的危险特性主要有燃烧性、毒害性、窒息性、腐蚀性、爆炸性以及可能发生氧化、分解、聚合等产生的危险特性。由于工业气体用气瓶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,流动范围广,使用条件复杂,无专人监督其日常使用,因此工业气体的危险特性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性会很大,必须引起足够重视。熟悉掌握工业气体的各种危险特性,对于预防事故和减少灾害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本文对工业气体的危险特性进行概述。
一、燃烧性
可燃气体的燃烧往往同时伴有发光、发热的激烈反应,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很大,危险性十分明显。根据燃烧条件,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,助燃物和点火源。而对易燃气体而言,一旦泄露,与空气接触,就已存在两个条件,如若存在点火源,则燃烧就无法避免。由
此可知,要消除易燃气体的燃烧危险性,就必须严防易燃气体泄露到空气中,同时阻止点火源引入其中;或在易燃气体容易泄露的场所,严格控制点火源的出现。能导致易燃气体燃烧的点火源种类很多,主要有:撞击、摩擦、绝热压缩、冲击波、明火、加热、高温、热辐射、电火花、电弧、静电、雷击、紫外线、红外线、放射线辐射、化学反应热、催化作用等,必须处处注意、时刻防备。在国家标准GB16163-1996中,列入可燃气体的工业纯气品种多达四十余种,其中,以可燃性液化气体居多。液化气体的特点是沸点低,极易气化,泄压时闪蒸且扩散,与空气混合形成易燃、易爆气体,火灾危险性极大。易燃气体酿成火灾的严重后果不堪设想:人员受到直接辐射热或沾附可燃性液化气体,就会烧伤或死亡,其他可燃物会受到大量辐射热,形成大面积火灾,而且灭火以后极有可能会发生二次燃爆危险。此外,易燃气体会发生空间燃爆。
二、毒害性
工业气体的毒害性通过吸入途径侵入人体,与人体组织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,从而造成对人体器官的损害,并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,引起功能或器质性病变,导致暂时性或持久性病理损害,甚至危及生命。瓶装气体中有一部分属于有毒气体。有毒气体的毒性影响,与有毒气体的本身性质、侵入人体的途径及侵入数量、暴露接触时间长短、作业人员防护设施用品及身体素质等各种因素有关。有毒气体易散发于作业场所的空气中,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大。有毒气体的气瓶在充装、储运、使用过程中,其主要危害是由于有毒气体泄露造成人体慢性中毒或由于气瓶(包括瓶阀)破损导致有毒气体外溢所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。对有毒物质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的高容许浓度有明确规定,可参见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(GBZ2-2002)。 但这一规定只能作为慢性吸入中毒的卫生标准,不能用作预防急性中毒的衡量尺度。要避免工业气体的中毒伤害,必须严格防止有毒气体的泄露散发,同时加强对气瓶在充装前的检查。
三、窒息性
在工业气体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,因不燃(惰性)气体存在(缺氧)而造成窒息危害的现象经常出现。由于大多数不燃气体无色无味,难于发觉,且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分解,窒息危害性很大。压力容器泄漏,大量窒息性气体扩散未及时,造成局部区域氧气含量下降;密闭容器经窒息性气体置换及吹扫后,未放入空气,作业人员立即进入其内部进行检修作业;在狭小空间或有限场所,进行长时间窒息性气体保护焊接作业;低温容器局部保温失效,大量低温液体气化升压自动泄放或低温液化气体外泄等诸种情况,均会发生窒息危害。要预防工业气体窒息危害,必须严密防止容器破损而大量气体泄露;一旦容器破损气体泄露,必须加强局部强制排风和整体通风;加强作业场所氧含量检测,有专人监护作业。按标准《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》(GB8958-1988)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配备安全防护用品。
四、腐蚀性
纯品工业气体大多属于非腐蚀性介质,但由于工业气体不纯,就会产生腐蚀性介质。在工业气体中,水份对介质印响很大,易产生具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。因此,在工业气体充装前,必须进行干燥处理,以消除腐蚀影响( 但含水氨会减缓对钢瓶的腐蚀,则是例外)。 对含水产生腐蚀性的工业气体,必须选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气瓶;或气瓶设计时适当加大腐蚀裕度(但对应力腐蚀无效),瓶阀等附件亦应采用相应的耐腐材料;严格控制气体中的含水量;气瓶定检后应彻底干燥除水,消除隐患。
五、爆炸性
爆炸是指一个物系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,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过程。爆炸有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种。物理性爆炸是物质因状态和压力发生突变等物理变化而形成的,前述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压引起的爆炸就属于物理性爆炸。物理性爆炸前后的物质化学成分及性质均无变化。化学性爆炸是指由于物质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,产生高温、高压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引起的爆炸。化学性爆炸以后的物质性质和成分均发生变化。在工业气体生产中,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、分解爆炸就属于化学爆炸。鉴于工业气体的爆炸危险性大,在工业气体生产过程中就必须加强防爆技术措施。
工业气体的爆炸危险特性主要指化学性爆炸,即由于气体发生迅速的化学反应而产生高温、高压所引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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